行业动态

山东济南:“国四”禁止办理通行证,误闯扣3分罚200

日期:2019-08-08栏目:行业动态
禁行区域:
一、禁止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G2001绕城高速公路南线、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以内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及长清区的城市建成区通行。
禁止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莱芜区大桥路(含,汶河大道至龙潭大街段)以西、龙潭大街(含,大桥路至赢牟大街段)以南、赢牟大街(含,龙潭大街至北坦路段)以南、北坦路(含,赢牟大街至凤城大街段)以东、凤城大街(含,北坦路至胜利路段)以北、胜利路(含,凤城大街至汶河大道段)以东、汶河大道(不含,胜利路至大桥路段)以北区域,以及长勺路(赢牟大街至胜利路段)通行。
二、禁止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车辆较大总质量大于12000KG)进入钢城区钢都大街(含)以南、新兴路(含)以西、府前大街(含)以北、永兴路(含)以东区域通行。
据了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达不到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不予办理禁止通行区域通行证,已办理通行证备案的也将停止使用。初步的处罚条款为误闯一次扣3分罚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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