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政:2020年底前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要求在2020年底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019年1月1日起山东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三油并轨”。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车船税
此次通知提出,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达到80%。
其实早在2018年9月,山东省政府就制定并发布了《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上,将以城市公交车、公路客车、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为重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同时,2019年起,山东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辆,特别是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要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至2020年推广50万辆。
此外,还将落实国家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
2020年底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实现“三油并轨”
通知提出,加快改造淘汰老旧车辆,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报废。2020年年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纳入淘汰范围的车辆,不予办理变更、转移登记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提前淘汰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购买新能源货车享受中央财政现行购置补贴政策。按照国家要求,积极研究建立与柴油货车淘汰更新相挂钩的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机制,制定实施便利通行政策。
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以及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仍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加强路面稽查,将报废车辆信息纳入缉查布控系统,一经发现依法实施强制报废。根据国家修订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缩短营运柴油货车使用年限。
同时加快提升油品质量标准。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执行普通柴油标准,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在线获取报价
咨询热线:400-6373-859 立即拨打
地址:中国-河南-新乡高新区,静泉路以南,丰华街以西
创建一流乳品畜牧设备企业
让中国乳品畜牧设备走出国门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