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业“潜规则”、霸王条款、强推强卖能否被制止?
12月26日,农业农村部等9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8项具体举措推动奶业全面振兴,强调力争到2025年全国奶类产量达到4500万吨。
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奶类和乳制品产量分别达到3655万吨和2935万吨,总体规模仅次于印度和美国,居世界第三位。然而如此大的市场“蛋糕”,进口乳制品却占据了巨大份额。据了解,我国乳制品关税低,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使得进口乳制品完税后的价格大幅低于国内的生产成本,导致进口大包粉大量进入国内市场,乳制品进口量激增。海关数据显示,我国乳制品进口量从2008年的38.7万吨增加至2017年的247.1万吨,相当于1485万吨的生鲜乳,占国内生鲜乳产量的40.6%。
“导致进口影响加剧的原因,除了我国乳制品关税低,较重要的因素是我国生产成本偏高,竞争力还不强。”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介绍,目前我国奶牛养殖以舍饲为主,基础设施、饲料等物化投入和人工成本高,比新西兰、澳大利亚的放牧式生产高80%左右,比欧美的半舍饲式生产高40%左右,玉米饲料价格高出国际水平60%-80%。同时,与奶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奶牛单产水平、资源利用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仍有一定差距。
此外,于康震指出,在养殖加工环节,我国乳业利益联结机制仍不完善。国外大都是在奶牛养殖的基础上办乳品加工厂,养、收、加、销一体化,奶农既是牛场主又是加工企业的股东。而在我国,奶牛养殖和乳品加工分割形成不同的利益主体,一体化经营的企业数量不多,乳品企业原料奶主要从广大奶农手中收购,时常出现奶少时抢奶、奶多时限收拒收的现象,奶农权益保障力度不足,容易造成生产波动。
对此,《意见》提出,支持农户适度规模养殖发展。研究完善促进农户规模奶牛养殖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奶牛家庭牧场,培育壮大奶农合作组织,加强奶农培训和奶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奶农+合作社+公司”的奶业发展模式,先行在内蒙古、黑龙江、河北等奶业主产省(区)试点培育适度规模奶牛养殖主体。
同时,《意见》还提出,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出台金融信贷支持、用地用电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奶牛养殖场、合作社生产带有地方特色的乳制品。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开展生鲜乳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稳定养殖收益预期。将符合条件的中小牧场贷款纳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予以支持。
受政策影响,多个奶业股受到追捧。以庄园牧场为例,12月26日一度跳涨近7%,较终以3.65%的涨幅收盘。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中提到的促进养殖加工融合发展内容中提到,支持加工企业反哺奶农。采取加工企业与奶农相互持股等形式,建立互利共赢的纽带。采用养殖圈舍和奶牛入股、补贴资金入股等方式,鼓励加工企业通过二次分红、溢价收购、利润保障等支持奶农,切实保障奶农合理收益,引导养殖向专精发展。
此外,《意见》还提出整顿生鲜乳收购秩序。奶业主产省(区)省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举措,抓紧建立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保障养殖、加工环节的合理收益。监督签订和履行规范的生鲜乳收购合同,排除霸王条款,严肃查处违反合同约定和“潜规则”行为。依法查处和公布不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以及凭借购销关系强推强卖兽药、饲料和养殖设备等行为。
这对于长期处于乳业产业链条中话语权较弱的养殖者而言是否是一剂“强心剂”,让再成本重压之下的中小牧场有新的"转机“能够继续更好的走下去?我们期待来年相关意见执行力更加给力,让养殖业焕发新的”生机“。
在线获取报价
咨询热线:400-6373-859 立即拨打
地址:中国-河南-新乡高新区,静泉路以南,丰华街以西
创建一流乳品畜牧设备企业
让中国乳品畜牧设备走出国门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