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司机注意啦!这些路段将对以下的汽车实施禁行!
为进一步缓解我县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县从2019年1月20日起,在城区部分路段实施禁止低速货车、重中型货车(含牵引车、挂车、专项作业车)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东堤路广兴大桥东桥头至大南路交界段(东堤路与翔兴路的平交路面除外)、东门桥、东山庙桥、翔顺一桥、黄塘桥,全天禁止低速货车、重中型货车(含牵引车、挂车、专项作业车)行驶。
二、沿江路(广兴大桥西桥头至多宝路交界段)、大南路(二龙岗路口以北段)、黄塘路、振兴三路、城西路、文井街、茅园新街、州背路、元前路、大园路、北门路、德源路、升平路、育才南路、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环城中路,上述路段每天6时00分至8时30分、16时00分至19时30分禁止低速货车、重中型货车(含牵引车、挂车、专项作业车)通行。
三、自2019年1月20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不定时在上述路段开展对低速货车、重中型货车(含牵引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交通违法的专项整治,并全面实施电子监控。
四、遇建设或生产需要,在限行时段、限行路段,相关车辆确需通行的,由用车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由县城市管理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加具意见后,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审批,发限行路段准行证后方可通行,通行其间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否则交警大队可撤回其准行证。
五、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该规定限制;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不受该规定限制。
六、遇其他情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临时管制或临时通行决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的临时决定为准,临时决定撤销后恢复本规定。
在线获取报价
咨询热线:400-6373-859 立即拨打
地址:中国-河南-新乡高新区,静泉路以南,丰华街以西
创建一流乳品畜牧设备企业
让中国乳品畜牧设备走出国门走向世界